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其他具体内容、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5、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如为外省单位可拟派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已进赣备案人员中具有市政工 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 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人员中可以查询,否则 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 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 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 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 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7、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9、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0、投标人在我市或我区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 8166320,邮箱rjxqzjj@163.com。 1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15、本公告的项目投资额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要约价及招标文件为准。 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