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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主要负责两校区新建单体建筑、道路广场等市政工程、40万元及其以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管理、水电维修改造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规划做好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工作,编报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

二、负责根据学校批准的建设项目做好立项工作;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图纸设计工作,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办理施工图审查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与报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安监手续等报批报建手续;

三、负责选择好监理单位,监督监理单位按国家规范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控制等施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施工项目的监管工作,选派甲方代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协调等管理工作,按国家规范做好基础、结构、消防、节能等工程检测工作,保证工程有序正常进行;

五、负责办理工程款的支付手续、竣工结算与送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按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定办理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按市(区)建设工程质监部门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七、负责做好已竣工工程移交使用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办理质保金清退手续;

八、负责做好基建统计报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和移交工作;

九、负责学校的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各项能耗数据统计,定期开展校园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实施节能技改、能源审计、能耗合同管理等节能降耗措施,负责做好上级管理部门对学校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十、负责两校区日常水电保障管理工作,做好学校供电给水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实施学校新建、改扩建水电工程项目,负责各类供电给水增容增压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本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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